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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你会下单吗?

佛山日报

      手机上下个单,护士即可上门服务。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今年2月至12月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引起大众关注。“网约护士”可提供什么服务?服务对象是谁?“网约护士”怎么约?这套解读方案帮你看明白。


再来看看广东试点情况


“网约护士” 广东成为试点


  国家卫健委近日出台新政,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管理、风险防控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六省市作为试点。此次国家层面政策的出台,被网友称为“网约护士”的官方版。

  实际上,“网约护士”并非新鲜事物,几年前开始就有了“民间版”,如医护到家、U护、金牌护士等多个网约护士平台。

  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吴育雄介绍,广东2015年就推出了U 护平台,利用护士碎片化的空闲时间就近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目前U护居家护理服务已经覆盖全国10多个省份的20多个市区,合作医疗机构近80家,用户注册超过3.6万人。U护上门服务按时长付费,每小时60元到110元不等。不仅盘活了社会护理资源存量,也为护士提供了增收机会。

  “这次新政出台前,我们平台自行规定是三年以上临床经验,现在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医护到家医学风控部经理胡劲南告诉记者,目前医护到家平台注册的护理人员约6万多名,平台要根据规定把符合条件的护士筛出来,其他不满足条件的护士可开展陪诊、护理咨询等其他业务。


怎么约?专家:实体医疗机构派出服务


  业内专家认为,护士上门是趋势,网约护士可以缓解护理资源供需矛盾。目前有大量病人要居家康复,社会上还有不少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需要居家照护。如果把这两部分人都放在医院里,会占用大量医疗资源,社会难以承受。另一方面,居家康复也可以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那么问题来了,居家的病人如何约到护士呢?是病人网约护士?还是医疗机构网约护士?

  之前各类平台上,有的是患者在手机上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选择所需服务,上传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品及病例证明,即可等待护士接单。订单通过审核后,护士就可与患者预约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有的是用户从平台下单,医疗机构接单后再派护士上门,医疗机构如果自身护士不够,可以从平台上雇佣一个护士上门提供服务,医疗机构按时间和服务内容付费给护士。

  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律扬表示,此次出台的新政对相关内容作了明确。和媒体报道的类似网约车模式不同,官方版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更多的是指实体医疗机构的派出服务,护士入户提供护理服务可以视为执业机构的服务延伸。医疗机构派出自己的护士,护士则是完成本职工作。

  “病人网约护士由于没有医生参与,服务也没有连续性,所以服务质量没有保证,还存在一定医疗风险,很难持续发展。”吴育雄说,新政对医疗护理质量负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中的一项,即家庭病床。护士上门服务执行的是医嘱,在医疗机构的医生和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护理服务,护理质量更有保证。


“护士上门”如何确保安全?建立内容清单建设监测平台


  作为“互联网+”的新业态,安全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表示,不同护理服务的风险层级和对医疗和相关保障措施的要求不同,所以,不是所有护理服务都适合互联网方式,未来希望进一步聚焦细化“互联网+护理服务”适合开展哪些项目,建立一个内容清单,有助于进一步确保安全、防范风险。

  记者从浙江、天津等地了解到,相关部门将组织护理和临床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共同制定相关的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确保医疗安全。

  另一方面,“互联网+护理服务”对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也提出了新要求。“以前所有的医疗行为都发生在固定的医疗机构里,通过‘互联网+’开始分散到患者家中,要做到服务过程能留痕、可追溯。目前各省都在建设‘互联网+医疗’的监测平台,可将‘互联网+护理’也纳入监测平台,打通数据,完善标准。”陈秋霖说。

  浙江省卫健委巡视员马伟杭介绍,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浙江健康导航)已经上线,是“服务+监管”的一体化平台,对于今后服务的开展,能够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保险机制方面,医护到家对用户及护士均免费投保三重保险,即中国人保提供意外综合险及中国平安提供第三方护理责任险、美亚专业医责险,主要针对护士在上门过程中、操作过程中的意外。”胡劲南说,在运营细节中,护士在平台里点出发,就可以打开定位功能,平台能对其实时定位。

  

本地连线

佛山将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


  今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已印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卫健委也已制定《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就“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定义、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服务项目等进行界定,提出互联网技术平台建设要求等,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我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还需注意做好以下工作:目前护理队伍人力不足,医疗机构需根据实际安排护士上门护理服务; 需建设具备服务对象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人员定位追踪、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服务行为全程留痕追溯、工作量统计分析等基本功能的互联网技术平台; 需建立完善医疗意外保险、家庭护理安全规范、医疗安全应急预案等。


来源 |综合新华社、新华网、新京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经济之声、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文、整理|王晓婷、林舒

制图 | 王淼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