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进大院大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 新建20家专业孵化器
广州日报 2019-01-24 10:14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官网获悉,《佛山市推进大院大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至2020年,佛山要力争推进国内外大院大所在全市合作组建科研创新载体超过100家;其中,新组建1至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至5家产业技术研究院、8至10家新型研发机构;新建20家以企业为主体、大院大所为依托的(离岸)专业孵化器。

此外,佛山还将组建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企业创新载体;促进一批创新载体发展提升,申报省级、国家级各类创新载体,为产业提供多方位的软硬件环境支撑。

建设七大领域重大创新载体

按照该行动计划的指引,为建立创新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佛山市政府将瞄准企业不敢、不愿、无法投入的前沿及高端创新领域,集中资源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和转化,加速产业聚拢和集群发展。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新兴信息产业和节能环保七个领域,引进和组建一批智力密集、资源集聚的重大创新载体。

佛山将重点推进与清华大学、中山大学、中科院系统等国内大院大所的合作对接,逐步向美国、日本、欧洲、以色列以及独联体国家等创新资源集聚的国家和地区拓展,借助知名高校、大院大所的创新实力,提升佛山产业创新和发展水平,加快动能转换,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外,佛山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高质量创新平台,依托企业行业地位和自身条件,独立或联合大院大所建设高质量创新平台,争取认定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科研机构,辐射周边及上下游产业;支持企业参与市内各创新平台的建设、运作、研发和孵化,建立完善沟通合作制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实施“一院一所一策”制度

据介绍,为推进大院大所合作,佛山将推行“市统筹、区建设”的模式。其中,市级加强重大政策的统筹设计、重大项目的布局和重点资源的配置能力,负责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布局、扶持及机构定性。区则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落实政策执行力,主动作为,结合区内产业发展的技术痛点、难点和要点,从弥补技术缺口、支撑产业发展出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进和建设创新平台,长期开展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孵化创业等创新服务。此外,佛山将支持各相关部门直接联系、引进大院大所组建重大创新平台,相关平台纳入佛山市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体系。

禅城、南海、顺德引进组建创新平台,佛山市政府最高按照区级投入的1:1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个;高明、三水等创新能力后发地区,佛山市政府最高按照区级投入的1:1.5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7500万元/个;纳入市重大创新平台的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由市、区以及合作院所具体商定出资比例和配套资源。而为了支持平台引进创新团队,佛山市科技局从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中,筛选资源丰富、渠道畅通、运作良好、市场响应迅速的优质创新平台,每个每年下达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专项经费预算,由创新平台自行管理专项,用于高精尖人才及项目的引进孵化。

支持世界500强设立创新平台

征求意见稿显示,创新平台申请国家重点专项并成功立项的,按照国家立项金额1:1进行配套;每年组织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由重大创新平台、龙头企业提出项目课题,协调大院大所创新资源,集中产学研各界力量予以攻关,每个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佛山还支持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和外资研发型企业等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来本地设立创新平台,鼓励本地龙头企业出资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对于企业创新平台获得省级、国家级资质认定的,除按照相应管理办法给予资格认定奖补外,择优给予机构初始投入额度30%的投入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创新平台将给予绩效评价奖补。佛山每年对登记在案的创新平台予以考核评价,重点考核平台的运行效益和创新服务能力,包括平台服务企业数量、服务金额、成果转化数量、人才引进数量、重大科技项目承担数量等。

对于评价排名靠前的创新平台,佛山给予发展补助,分别是优秀等级500万元,一等200万元,二等100万元。

原标题|《佛山市推进大院大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建20家专业孵化器

来源|广州日报全媒体

记者|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