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报道:日前,市府办发布《佛山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求我市要通过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治理等10项主要举措,力争在今年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评估考核且力争在2020年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方案》提出,我市力争在今年5月底前申报和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评估考核,年底前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2020年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并力争当年通过考核评审。
目前,我市已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内容,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和体系,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十项主要工作,即完善规章制度和节水规划、严格审批管理、加快节水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落实节水专项投入制度、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普及生活节水理念,落实节水行动、提高工业节水水平、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据介绍,我市将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努力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今后,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用水的,都要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并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为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2020年前全市再生水利用率≥20%的目标,《方案》明确,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以及生态景观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城镇新城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建设时,应采用下凹式绿地、渗透式路面、雨水调蓄池等配套建设,使雨水得以滞留、渗透、收集并实现再利用。
我市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稳步推进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定额管理;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进入,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建筑的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要达到100%;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
原标题|佛山发布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
建设项目用水要制定节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