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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日常监督抽检结果出炉!
黄、绿豆芽多次“上榜”……
具体结果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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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12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区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全市共抽检了二十二大类食品合共536批次,经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22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及标签均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4.59%。
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粮食加工品:1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顺德区旺禾米业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5千克/袋的国海牌大米(乐福小农粘)。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①从佛山市三水区金品源油厂抽检的,该厂2018年8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900毫升/瓶的压榨花生油,不合格项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标;
②从佛山市顺德区星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升/瓶的友寶牌纯正花生油,不合格项为标签。
调味品:1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广古调味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00毫升/瓶的广古牌一品鲜特级酿造酱油。
肉制品: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及标签均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①从佛山市祥龙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2018年7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135克/盒的味之外牌鸭爪(微辣),内在质量不合格项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或其钾盐(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另标签不合格;
②从顺德区大良鹏壹泰百货店抽检的,标称为东莞市成业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28日生产的成自业牌川味农家麻辣香肠(中式香肠),不合格项为脂肪含量超标;
③从佛山市顺德区顺泰食品厂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20克/袋的瑞士鸡腿,不合格项为标签。
饮料: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5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①从广东黑卡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2018年6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450毫升/瓶的强化维生素果味饮料,内在质量不合格项为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
②从佛山市南海嘉骐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0ml/罐的美怡美牌银耳、燕窝饮料罐头;
③从佛山市怡纯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00mL/杯的怡纯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
④从佛山顶川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kg/包的果味饮料浓浆;
⑤从佛山市豪园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00mL/瓶的卡洛布牌草莓味乳酸菌饮料(杀菌型);
⑥从佛山市粤家园饮料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36ml/瓶的三味佳豆奶饮料。
②-⑥不合格项均为标签。
速冻食品:6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①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广亿食品厂抽检的,该厂生产的规格为200克/包的雨良食品牌榴莲酥;
②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建农食品加工厂抽检的,该厂生产的规格为560克/包的叉烧大包。
③从佛山市欣美慧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包的牛筋风味丸;
④从佛山市顺德区粤香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00克/袋的大笑牌绿茶芋卷(速冻生制面米食品);
⑤从广东顺德麦农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10克(34个)/袋的港式蛋挞皮(YIA圆形);
⑥从佛山市香兰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600克/包的广式糯米鸡。
水果制品:1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为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6kg/罐的立高牌香橙纤果泥(果酱)。
糕点:6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及标签均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①从佛山市顺德区信卿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2018年5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780克(6个装)/袋的叉烧大包,内在质量不合格项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或其钠盐,另标签不合格;
②从佛山市西酒饮食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50g/盒的西酒饼家牌全蛋沙琪玛(经典味);
③从佛山市众鑫馫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8克/袋的怡纯牌奶黄沙雪芙;
④从佛山市顺德区麦味多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45克/袋的咸味方包;
⑤从佛山市顺德区旺氏翠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 160g/袋的黄金餐包;
⑥从佛山市三水区华美丰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70g/包的牛油排包;
⑦从佛山市香兰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30克/包的兰花牌黑芝麻流沙包。
②-⑦不合格项均为标签。
食用农产品: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陈明发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和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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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11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高明区、南海区内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抽检,共抽检了食用农产品中六个亚类的产品,具体包括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共93批次,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合格率未95.7%。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
(1)佛山市高明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
(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邹娘太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荣记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坚桂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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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12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高明区内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抽检,共抽检了食用农产品中六个亚类的产品,具体包括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合共28批次,经检验2批次产品内部质量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2.86%。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
(1)罗妙清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2)肖高友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小链接: 4-氯苯氧乙酸钠俗称防落素,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应用十分广泛。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标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会在人体内的累积,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中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在豆芽中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