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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碰瓷骗保!佛山人保财险向“手镯碰瓷骗局”亮剑
顺德融媒 2026-06-17 16:38

【案情通报】

2026年4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发生一起“精心设计”的交通事故,陈某某驾驶四轮轿车与周某某驾驶摩托车相撞,周某某随即向佛山人保财险索赔76888元,声称其佩戴的“天然翡翠冰种白月光手镯”因事故损毁,并提供发票、鉴定证书等“完整材料”。

但细节暗藏猫腻,其能迅速提供鉴定证书、现金支付,但无转账记录,且手镯事后“离奇丢失”,反常线索触发佛山人保财险反欺诈预警,立即启动专项调查,联动第三方核查全链条证据。

手镯发票及购买凭证。

【真相曝光】

经调查,周某某系珠宝店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虚开高额手镯发票、伪造鉴定证书;同时,经对其社交聊天记录核查取证,铁证如山——事故发生前,其与同伙密谋,全程有计划、有分工、有话术,专门针对过往车主故意制造事故,企图骗取保险金。

【雷霆处置】

面对恶意骗保黑产乱象,佛山人保财险坚决抵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零容忍、严打击、快处置”。一是证据锁定,固定虚假票据、聊天记录、身份关联等完整证据链,彻查团伙作案脉络;二是警保联动,深挖顶层利益链,开展警保联动深入扩查幕后黑手,一网打尽;三是拒赔追责,涉案双方当场签署《放弃索赔权利声明书》,全额拒赔,绝不姑息任何骗保行为;四是全线震慑,同步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备,持续深挖上下游黑产,坚决斩断“碰瓷——伪造材料——骗保”利益链。

【法律警示】

骗保不是“小聪明”,而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虚构损失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即构成保险诈骗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1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者,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保险法》明确规定,故意制造事故骗保,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费,所有违法所得必须全额退回,留下终身违法案底,影响个人征信与从业资格。

【郑重提醒】

致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保险理赔不是“摇钱树”,虚构事故、伪造票据、碰瓷骗保等伎俩,在大数据反欺诈系统、专业核查团队、法律高压震慑下,无所遁形、一查到底。任何企图挑战法律底线、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致广大车主:1.诚信为本,坚守保险初心,不参与、不协助任何骗保行为,远离“碰瓷团伙”“理赔黄牛”;2.提高警惕,遇陌生车辆刻意追尾、行人“意外”碰撞、贵重物品“受损”索赔,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留存现场证据,拒绝私下“高额赔偿”私了;3.共同监督,发现保险欺诈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或保险机构举报,全民反诈,共筑诚信金融保险生态。

佛山人保财险始终坚持“反欺诈、守诚信、护公平”,以铁腕手段严打各类保险违法犯罪,以专业能力筑牢理赔风控防线,全力守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清朗秩序。骗保之路,即是末路;诚信理赔,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佛山人保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