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岭南公证处为符合条件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佛山日报 2019-01-08 22:37

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 通讯员余莹歆报道:遗嘱公证是不少老年人给子女的“幸福留言”。今日,记者从市岭南公证处了解到,即日起至2月3日,推出为年满75岁且符合条件的佛山户籍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

市岭南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数据调查显示,65%老人有明确订立遗嘱需求,有35%的老人自己书写过遗嘱,但却因为对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而导致遗嘱无效。为防止出现遗嘱无效情形,更好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市岭南公证处自本日起至新春佳节2月3日前,启动为年满75岁,且遗嘱处分财产为二套房产以内的佛山户籍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

作为全国公证体制改革试点公证处,市岭南公证处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岭南明珠体育馆设有服务点。记者了解到,位于岭南明珠体育馆的新办证大厅周末“不打烊”,专设一个老弱病残残孕军人优先办证受理窗口,还打造遗嘱录音录像室,市民可利用周末时间陪父母到办证大厅申办遗嘱公证。

市岭南公证处提醒,有意办理的市民需准备好老年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资料、财产凭证、家庭情况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由家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岭南公证处进行前期审核。公证人员初步了解老年人意向后进行拟稿,并协商前来公证处签署遗嘱的时间。签署遗嘱当天,由公证人员再次向立遗嘱人询问意愿,并进行录音录像,立遗嘱人现场签署遗嘱。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老年人可指定日后由亲属代为领取公证书。具体事宜市民可致电公证咨询服务热线0757-8333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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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供资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立遗嘱人婚姻资料;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股权证、存折等等;

4、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立遗嘱人家庭情况证明。

6、立遗嘱人具体事宜市民可提供遗嘱书或遗嘱书草稿;

7、立遗嘱人应亲自前来办理;

8、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