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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佛山重点整治这些物业乱象
佛山传媒文旅集团 2026-05-06 15:12

记者获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1部门,于近日正式启动“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全市住宅小区问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旨在通过系统性排查与整治,推动佛山物业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让每一位业主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与提升。

本次行动将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十大类突出问题,包括:

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

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被占、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消防安全隐患。

小区外围管理无序:小区围墙外、规划红线内属于业主共用部位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或者无序停放,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

党组织及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弱化:小区党组织覆盖不全、激励监督机制不健全,业主党员参与治理积极性低。

对业主委员会监督缺失: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人选缺乏把关,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限制开启门禁、乘坐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行动将从4月中下旬持续至12月,进行三轮“拉网式、全覆盖”排查:

企业自查: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对照标准完成自查,并通过“智慧房产系统”上传服务合同、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部门三轮检查(4月-12月):市、区住建部门将组织专业检查组深入小区,检查结果将直接通报至各小区业主微信群,并计划于7月、10月、12月进行阶段性总结,向社会公布共性问题和整治措施。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以下原则处理:

属地闭环:所有问题均由发现问题所在的区住建部门按属地原则牵头处理。

职责闭环:属于住建部门职责的,由区住建部门督促镇街落实整改;属于其他部门(如消防、市监、城管)职责的,将及时书面移交,确保问题有部门接、有人管、能解决。

重点督办:将群众意见大、收费高、问题突出的小区列入市级重点检查清单,由市住建部门负责检查。

文字、视频 | 记者陈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