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严查虚假登记,筑牢市场准入“第一道防线”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5-12-24 20:30

今年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以强化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为核心,聚焦虚假登记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虚假登记行为,全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

开展严查行动以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佛山市高明区“虚假住所申报信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重点及措施,聚焦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关键环节,针对提交虚假场地证明等高频虚假登记情形,划定整治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确保整治工作靶向精准、有的放矢。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税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管合力,构建从线索排查、调查核实到处理处罚、信用修复的全链条整治体系。

重点对经营范围包含“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代理记账”等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虚假住所申报专项检查,尤其针对已纳入信用管理名单的中介机构,核查其提供的地址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伪造材料、虚报信息的行为。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着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将虚假登记违法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虚假登记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二是建立虚假登记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登记注册数据进行定期监测和动态分析,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管策略,提前预警潜在的虚假登记风险,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申请人树立诚信登记意识,自觉遵守登记制度,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防范身份被冒用风险,营造“诚信登记、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明市监提醒广大经营者和办照中介,务必诚信经营,确保注册材料真实,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中介机构,若明知或应知申请人存在虚假登记行为,仍接受委托代办或协助虚假登记,将被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文/图 高明融媒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高明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