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逃生者,不是施暴者!逃命致家暴者死亡,她被判11年|柚子态度
逃命导致家暴施暴者死亡,河北女子被判11年,引发全网争议。
2024年5月,刘某怀疑妻子和男子外出,酒后持刀逼妻子开车去找朋友对质,沿途又威胁又殴打。妻子曹某趁老公下车时开车逃离,刘某爬上引擎盖阻拦,妻子加速想甩开丈夫结果撞车,刘某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该案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不过,曹某家人坚持认为她并非故意杀人。目前,曹某已经提起上诉。

舆论争议点首先是定罪:刘某已经持刀、爬车拦阻逃跑,妻子曹某是在逃命,不这么做下一秒可能就被整死。网友们质疑:这为何不是正当防卫,至少也是防卫过当吧?
法官表示:曹某在开车时已经没被殴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当受害者必须精确计算反抗力度、完美卡点防卫时机。我们就要思考:家暴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是否应该有更详细、合理的判定标准呢?法律应该在生死时刻守护挣扎求生的人。

事件另一个争议点在于刑期: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曾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明确: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刑法中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全网的注视下,案件二审会有怎样的依法判决呢?我们拭目以待。
文、视频丨佛山市新闻中心评论员冯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