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提升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新学期开始,高明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在区内11所学校开展法治客座教师聘任工作,形成“法治副校长+客座法治教师”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2月13日,是全区中小学校开学的第一天。高明一中附中举行法治客座讲师聘任仪式,聘任刘天喜律师为该校客座法治教师。

一中附中聘请刘天喜律师为客座法治教师。
刘天喜说,这一纸聘书,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承载着学校对客座法治教师的信任与期望,他认为作为一中附中的客座法治教师,责任重大,未来三年里将从多个方面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贡献力量。
聘任仪式结束后,刘天喜为全校师生带来了开学第一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课堂》,向学生普及了“身边的法与犯罪”,讲解“违法”与“犯罪”的概念以及区别,并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讲解了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当天,高明实验中学、一中实验学校、广二师高明附校、杨和中学、更合中学等多所学校也举行了客座法治教师的聘任仪式。聘任客座法治教师,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

高明实验中学聘请邓晴雯律师为客座法治教师。
全区11所中学分别对应的法治律师分别是:区纪念中学-张永文;高明实验中学-邓晴雯;区沧江中学-欧丽莹;华英(高明)学校-朱爱清;一中实验学校-程明铸;广二师高明附校-刘翠霞;荷城中学-傅咏茵;一中附中-刘天喜;杨和中学-陈彦;东洲中学-邹克强;更合中学-杨俊。
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以11所中学为试点,在区内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优秀的律师担任客座法治教师,各校的法治客座讲师将陆续上任,这一举措不仅是高明区法治教育建设的一个缩影,更是全区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体现。通过落实律师担任中小学校客座法治教师工作,推动全区学校法治教育的普及与深化,提升师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法律屏障。
图文/高明融媒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曾俊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