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将至,又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24日,记者获悉,高明区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划定禁燃区域、燃放种类、申请说明、法律责任、燃放安全、监督范围、施行时间等。
根据通告,今年,高明继续禁止单位和个人在荷城街道中山、岭南、金华、竹园、长安、健力、安泰、月明、育才、三洲、河江、泰华、明湖、罗西、伦埇、阮埇、苏村等十七个村居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高明禁燃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部门提供
同时,对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重点防火区等特定地点,高明亦严禁市民在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尽管如此,为满足市民燃放需求,高明经安全评估后,仍然在中心城区为市民留出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空间。只不过,市民在这些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时间规定,以免打扰周边居民。
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可燃放区域有:沿江路以东(君御海城至滨河PARK段不包含高明水厂周边100米范围内)、海滨公园(滨河PARK至世纪广场)、苏村大道、西岸大桥起往沧江水闸方向300米河堤段。可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和中秋节的7时至23时30分;其它时间为当天的8时至22时。

蘇村锦鲤文化街区。洪海摄
另外,在区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中考和高考期间,国家公祭日、全国哀悼日、烈士纪念日期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其他时间内,市民即便身处可燃放区域,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未成年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伤害的,除依法对本人作出处理外,其监护人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区应急部门也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通过微信群、电商平台等采购;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适量,避免在家中大量存放;存放烟花爆竹必须远离火源,谨防意外;个人购买要认清产品标签,不要购买专业燃放类和假冒伪劣产品。
文/高明融媒记者李祥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