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出发前忽然患病取消行程,旅行社怎么退费才合理?
佛山消委会 2025-01-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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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熊通过旅游APP向旅行社预订了“机票+酒店”自由行产品。出行前两日,因同行人员患病无法出行,向旅行社申请退订。

旅行社就酒店产品联系中间供应商,中间供应商反馈“需要扣除每间每晚200元共计违约金800元,可以申请但不保证结果”。但旅行社未将酒店取消政策告知小熊,也未继续要求供应商取消订单。小熊后续并没有出行,并持续要求退房费,旅行社明确未实际入住将全额收取房费。

经小熊核实,酒店明确订单当时的取消政策为“如自行取消要扣除每间每晚200元的违约金,如提供相关疾病证明则除节假日外可无损取消。”

律师点评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杨志坚律师表示:

旅行社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小熊酒店取消规则,并与小熊积极按照酒店要求提供符合取消政策资料,以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如因旅行社作为居间服务方怠于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小熊丧失消费者知情权,产生的损失应由旅行社予以赔付。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订购旅行产品时候要留意产品所包含服务项目中关于退费条款,若在订立合同前有约定取消政策,则按照取消政策进行取消;如没有约定取消政策,合同一方可以提出解除条件,当双方解除条件无法达成一致,商家可以就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并举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拨打12345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到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