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万事好商量!夫妻间一时疑心竟酿大悲剧

案例简介
叶某与徐某是夫妻关系,但因叶某怀疑妻子徐某有外遇,二人关系一直不睦,因此争吵过不少次。某天,两人又发生激烈争吵,叶某恼羞成怒,失去理智,当着大女儿的面,用家里的斧子朝着徐某后颈部连砍数斧,导致徐某当场死亡。悲剧发生后,叶某自知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惩罚,便携带两瓶农药,驾驶自家汽车到其母亲坟前,喝药自杀。
部门说法
上述案例中,叶某与徐某二人缺乏有效及时沟通,在产生矛盾时未能向有关部门求助,进行调解,叶某一时冲动,导致悲剧的发生,对孩子造成的巨大心理伤害,也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良好的氛围是人生成功的基础,处理家庭矛盾最好的方法是沟通与交流,有问题要及时沟通,夫妻双方应该彼此珍惜、彼此体谅,恪守对婚姻的忠诚原则,共同努力、用心经营婚姻生活,如确实感情破裂,可以到民政、法院进行调解或解除婚姻关系。
另外,在发生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还可以积极向村(社区)、乡镇(街道)、妇联、民政等部门反映,可以向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寻求法律援助,千万不要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报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留下终生悔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理/南海融媒记者 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