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灭火服裤子都穿反了!”9月27日上午,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辖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时,对南庄镇一家医院值班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抽查,发现存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的情况,按要求进行曝光。

上午9时,走进位于南庄镇季华西路紫南路段的佛山岭南医院,消防人员重点对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检查,发现在一处楼梯间一楼位置,并未安装应急照明灯,不利于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同时,检查发现一处走廊中,也放置着一架木梯阻塞通道。消防人员现场立即对医院消防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该场所立即整改。

检查中,消防人员还针对医院的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查验,要求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现场穿戴消防站装备。然而,该值班人员却并不熟悉消防装备的穿戴流程,导致3分钟过去仍未穿戴好灭火服,穿戴中甚至将灭火服的裤子穿反,衣角和裤脚也未按照要求处理好。


“你这个插销都没拔,怎么能使用呢?”病房值班的护士,同样在灭火器使用“考试”中错漏频出。消防人员现场提醒,并对该人员手把手进行灭火器的使用指导。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柯宗洲现场叮嘱该医院消防责任人,场所虽有完整好用的设施设备,但人员培训上如果没有做到位,一旦发生火灾仍然无法做好应急处置。

该医院消防责任人赵凯表示,因为部分岗位人员流动性大,确实存在培训不到位的情况,医院接下来将加密培训演练频次,将一年2次消防安全培训,增加到一年4次,并将加强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而违反规定,且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柯宗洲提醒,各场所消防责任人在开展消防培训时一定要做到不落一人,在保证全员培训的前提下,也要确保人员对消防知识的充分掌握,并根据不同岗位进行相应考核,以保证学习质量。重点企业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消防培训,并需要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应该确保全员掌握基本的消防设施操作。
文字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佳雨
图片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佳雨、黄锦成
视频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黄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