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记者从惠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将启用16套“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交违法行为。其中在惠城区环城西路西湖丽日路段,将自动抓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应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惠州交警将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启用的视频监控点位对外公布。
其中位于惠州市惠城区S120省道大陵岗村路口、共联路第二十五小学行人过街路口、鹅岭东路与鹅岭南路路口3个点位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原有监控设备公布基础上,对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再次向社会公布。
其中,惠城区鳄湖路、演达大道、金山大道辅道路段(十一小方直分校门前道路)、惠州大道蓝波湾、东平隧道、演达二路、金山河金湖苑、下埔南三街一巷等路段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
启用的视频监控点位一览表
惠州市惠城区S120省道大陵岗村路口
惠州市惠城区共联路第二十五小学行人过街路口
惠州市惠城区鹅岭东路与鹅岭南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逆向行驶
我市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一览表
惠州市惠城区惠澳大道与泰豪路路口
惠城区下马庄与演达一路路口
惠城区四环南路与河莞惠收费站路口
惠城区鹅岭东路与南湖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逆向行驶
惠城区鳄湖路路段
惠城区演达大道路段
惠城区金山大道辅道路段(十一小方直分校门前道路)
惠城区惠州大道蓝波湾路段
惠城区东平隧道路段
惠城区演达二路路段
惠城区金山河金湖苑路段
惠城区下埔南三街一巷路段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惠城区环城西路西湖丽日路段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文字:惠报全媒体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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