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明区召开城市治理工作会议,会议汇报了今年高明城市治理工作情况,并对新出台的《佛山市高明区自然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进行了解读。
截至目前,高明区本年度已完成城市治理计划项目投资额63.13亿元,累计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3.38%。城市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下阶段,高明将通过落实《方案》,实现城市生态从“浅绿”提升到“深绿”,实现经济崛起与环境再造两翼齐飞。
城市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佛山市城市治理行动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最新统计数据,由高明统筹并负责的10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300.40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75.72亿元,本年度至今已完成投资额63.13亿元,累计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3.38%。
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包括规划建设科学化专项工作、人居环境绿色化专项工作、城市形象特色化专项工作、基础设施一体化专项工作、镇村发展现代化专项工作、城市管理精细化专项工作和公共服务优质化专项工作等七大项,由区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区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高明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今秀丽河环境优美。/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目前,这七大项工作进展良好,部分项目已完工,但仍有少数项目推进并不理想,相对滞后。高明区治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由于少数责任单位主动担责意识不强,攻坚克难精神不够,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增加了项目协调推进的难度。另外,建设资金紧缺、天气条件不佳等因素也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各单位、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把工作干出成效。”高明区委常委、副区长管雪强调,城市治理工作设计高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是实实在在的工程。涉及的部门和镇街要重视各项工作,把每项工作都干出成效。管雪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并对各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尤其是要明确工作时限,用时限倒逼责任单位落实工作。”管雪说。
18项任务促进城市“深绿”
会上,《佛山市高明区自然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公布并进行了解读。目前,高明区自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共18项任务,合31个子项目,当中包括山体修复工程、限桉工程、高标农田工程、河涌综合整治、河心岛生态修复等。
方案提出,高明要全面实施自然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到2020年实现区域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0.1%,城区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6.95%,严守区域703.65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等工作目标,实现城市生态从“浅绿”提升到“深绿”,实现经济崛起与环境再造两翼齐飞。
会议强调,各负责单位必须全面细化工作目标,即达到“定用地、定规模、定责任、定进度、定投资”的“五定”要求,各单位须就所负责的项目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工作。自然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牵头制订项目行动方案,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此外,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通过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开展自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让群众及时了解自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进展和前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拓宽参与渠道,真正让自然生态建设工作深入人心,让群众更了解和认可这项工作。
原标题:高明区召开城市治理工作会议,提出
实现经济崛起与环境再造齐飞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何志勇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