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操作简单、工资日结?高考生们找兼职小心落入诈骗圈套
南海融媒 2024-06-28 17:54

案情简介:

高考结束不久后,小欣接到“58同城”的兼职电话,对方称有一份兼职工作向她推荐,工作非常简单,在家就能完成,内容就是给人打电话,和拉人进入指定的微信群,简而言之“引流推广、操作简单、工资日结”。小欣听罢非常心动,便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始了她的“兼职之旅”。

然而两天后,小欣就收到当地反诈中心的短信提醒,称她利用个人手机号替他人推广服务或邀请添加好友等行为存在诈骗风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小欣才知道自己是被诈骗犯罪分子作为“引流”工具利用了。

部门说法: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已成为第三大适用罪名,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学生群体,很容易落入“陷阱”。究竟何为“帮信罪”?其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引流”则是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的“前菜”,一般会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扫码关注等方式,发布诱导性信息,引导被害人加入诈骗分子的微信群、QQ群或其他小程序。对于网上发布的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线下推广引流等兼职工作,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切勿上当受骗。

高考结束后,部分同学出于增加社会阅历等因素考虑,会选择利用假期时间做兼职、打零工。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不过也要留个心眼。南海区普法办提醒同学们,寻找兼职时,一定要看清对方营业执照,了解经营范围是否与其所称的相符。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坚决不押任何证件,证件一旦流失,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它进行诈骗或者伪造证件等不法活动。

相关法条: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整理/南海融媒记者 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