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追尾电动自行车致人死亡!交警调查发现大问题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4-06-26 19:25

   

5月11日晚上,南海里水桂和路逢涌大桥附近发生了一起亡人交通事故,交警深入调查发现,这起事故并不简单。

通过涉事货车的行车记录仪可见,该车在中间车道往右变道骑线行驶的过程中,直接撞上了前方行驶中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连人带车被撞到了前方停靠的公交车车尾。警察到场处理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已经现场死亡了。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一级警长彭志昆介绍,当时这辆粤E牌货车先是超车另一辆平板货车,在右道超车的时候,注意力全在中间车道的平板货车上,没留意到在右边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结果直接撞上电动自行车的车尾,导致电动自行车失控往前撞到停在公交车站上落客的公交车,然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再倒在中间车道,这时货车刹车不及碾过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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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深入调查发现,涉事货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也即系无证驾驶,同时他在超车过程中忽视了行车安全,完全没注意到前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状态,导致事故发生,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如此,交警还查到涉事货车所属的企业,未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同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彭志昆说,通过调查发现,这个企业的负责人谢某未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档案掌握不清楚,没落实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导致货车违规上岗,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这个谢某也进行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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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6月开始,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源2024”专项行动,对涉及亡人事故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重点车辆进行溯源深度调查,压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减少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更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名涉事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三级警长康铮提醒,货运企业的企业负责人一定要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针对企业名下的驾驶员和机动车要做好台账,对所有驾驶人要做好安全培训,并有相应的处理机制,也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而货运企业驾驶人在行车上路的时候要注意遵规守法,注意车辆盲区和右转必停的实施,避免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危险行为。

文、图、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何满灿

通讯员 佛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