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佛山这些车辆需100%安装行车记录仪
佛山日报 2018-11-22 17:11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李淑莲报道:今年12月31日前,佛山重点车辆要100%安装、100%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未使用不合格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重点车辆将不能通过机动车年检。

据介绍,我市重点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校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等。

按部署,公安部门要在重点车辆办理年检、新车注册业务时加强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检验和把关,未安装或使用不合格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重点车辆将不能通过机动车年检,同时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被处罚;交通部门在重点营运车辆行政许可、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营运车辆和企业,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教育部门从源头上把控校车规范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不规范者将不得在我市从事学生运送业务;住建管理、交通运输、国土规划、水务部门要从源头上把控相关管理行业领域内的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规范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不规范的将不得在我市从事散装物料运输。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我市还将加强上述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强化行业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