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失驾”上路 南海交警依法查处!| 从安全开“驶”
南海融媒 2024-04-22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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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是每位机动车驾驶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可偏偏有些人在失去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后,仍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偷偷驾车上道路行驶。近日,南海一男子在“失驾”期间仍驾车外出,未料发生交通事故,被依法查处。

4月10日晚上19时许,南海交警大队桂城中队接报,在海八路辅道发生一起两辆小车发生碰撞的轻微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到场处置。事故现场,甘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另一台车的左前轮侧发生了轻微碰撞,导致两车轻微损坏。民警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件时,甘某却久久未能出示。经核查,民警发现甘某是一名“失驾”人员,其曾于2023年12月某日凌晨,在佛山大道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禅城交警查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至今。
“本来想叫代驾开车的,但想着距离不远,自己是‘老司机’了,技术没问题,谁想到会撞到人家的车。”被查处后,甘某长叹一口气,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甘某因同事没空为其开车外出,便心存侥幸自己驾车上路。然而,在行驶至事故路段准备变更车道时,因没有注意观察横向车距,与路上正在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该次事故属甘某的过错,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除了承担事故责任,甘某还将被依法处罚。

警方提醒:“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酒驾、醉驾、吸毒、驾驶证过期、记满12分、交通肇事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等情况。“失驾”人员大多有驾车出行的习惯和需求,在失去驾驶资格后,仍会认为自己已掌握了驾驶技能,对车辆具有可控性,从而侥幸的驾车出行。该行为严重威胁了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失驾”再驾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失驾”人员一旦违法驾车上路,将被迅速锁定查处。

文/南海融媒记者 郑慧苗 通讯员 钟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