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租房”建筑面积不再“仅限”60平方?还有新保障性住房类型可选?官方解读
2024-02-28 18:42

佛山市民、新市民如果有需要申请保障性住房,今后有望多一种类型可选。

2月27日,佛山市住建局住房规划和保障科副科长李永强作客《早晨,从946出发》节目,解读即将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在线回应网友提问。

图:节目现场。

佛山将新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李永强介绍,目前在佛山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有“配租型”“配售型”两种保障形式,简单来说,一种是低价出租、一种是低价出售。其中,“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新的保障房类型,与“共有产权住房”的封闭流转形式相近,是由政府按划拨方式供地和负责建设配套设施,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的保障房。

“从产权上来看,这两种保障形式,‘配租型’是承租人不拥有产权,‘配售型’是承购人拥有产权,但如果需要出售,只能在限定范围流转。”李永强表示,目前市级层面正草拟详细的配套政策,有望在年内出台。

“公租房”建筑面积不再“仅限”60平方

目前佛山“公租房”的建设筹集方式主要有新建、改建、购买、租赁、转用政府持有存量住房等。

李永强介绍,为更贴合现行“公租房”现状和不断适应市民的住房新需求,新《办法》中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已更新为“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通过向社会购买商品住房、转用政府持有存量住房等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单套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从而使各区有更大空间,可以进一步利用所筹集的房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以更好解决本地区住房突出问题。

目前,佛山“公租房”的户型主要有单间、一居室、两居室,以申请家庭人数进行配租。在选址方面,各区主要依照供地条件成熟优先、配套设施完善优先、住房需求集中优先、城区重点片区优先的原则选址。在分配前,各区住建部门会发布配租公告,一般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分配。

图:南海保障性住房项目

按照计划,2024年,佛山全市将新增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目前,全市已确定筹集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6个,分布在南海区和高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禅城区、南海区和顺德区已有初步意向建设地块,待落实后会向社会公布。

热点回应:“退租”管理也进一步加强

节目期间,对于有市民关注的公租房“退租”管理,李永强回应,佛山推行“公租房”政策13年来,确实曾出现个别承租人家庭条件变化后、未及时主动向区或镇街公租房管理部门提出,拖欠租金等情况,各区住建部门通过对承租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租金标准或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或催缴租金等。

同时,新《办法》在联通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后台数据系统,加快审批效率的同时,通过“数据共享”也实现申请人居住资格的实时“监控”,一旦出现异常,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新《办法》还明确,承租人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状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被“共享”至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失信”约束。

还有市民关注新市民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李永强回应,佛山的“公租房”都是属地管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户籍和新市民家庭),都可按照户籍或工作所在区的公租房政策要求进行申请。

具体市民可通过各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网站或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下载办事指南,也可到行政服务中心或居(村)委会现场领取或者咨询,也可致电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了解。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梁韵诗,主持人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