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各行各业陆续开始复工复产。为切实加强区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各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不容忽视,应做到以下“六个一”,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共创健康南海。
一、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节后迎来复工、招工高峰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组织新上岗、转岗、岗位原辅物料发生变化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人员进行一次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不安排存在职业禁忌证的员工从事职业禁忌工作。
二、开展一次复工后职业健康培训
用人单位应组织一次复工后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和应急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二)岗位职业病危害知识;(三)岗位操作规程;(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五)个人防护用使用;(六)应急救援知识。
三、检查一遍通风除尘排毒设备
假期停工期间作业场所关闭,可能会导致室内有害物质蓄积,加上通风排毒设施较长时间未运行,性能、可靠性有所降低,此时极易诱发职业中毒事故。因此,在正式复工企业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通风,全面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以确保有效运行。
四、落实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另外第二十条对监测的周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五、完善一套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需要每年度更新);(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必须一直落实个体防护
用人单位应该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根据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
以下为常见职业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防尘/防毒口罩、防尘/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等
皮肤防护用品:工作服、防化服、防化手套、防化靴、防油服等
噪声防护用品:防噪耳塞、耳罩等
紫外线防护用品:防紫外线的眼镜、眼罩和面罩等
高温防护用品:隔热服、隔热手套等
手传振动防护用品:减震手套等
防损伤:安全帽、防冲击眼镜、防切割手套、防穿刺鞋、防砸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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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婧 何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