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大堤”,高明103家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录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4-02-20 19:01

2月20日,记者从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已将高明区人民医院等10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2024年高明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名录》(以下简称《监管名录》)。

记者了解到,在《监管名录》中,包含区内医院、各大中小学、商场、超市、酒店内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以及蒸汽锅炉等。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投诉热点区域电梯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特别对学校、医院、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投诉的电梯第一时间现场检查,从安全制度、主体责任落实、定期维保、维保质量、应急反应及救援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发现并消除未按规定张贴电梯安全管理各类标识、标志、提示、警示等问题隐患。

春节前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已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力争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另外,针对非公众聚集场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中小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化工企业相关特种设备和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设备、重要场所,有效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高明区人民医院等10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2024年高明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名录》。.png

高明区人民医院等10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2024年高明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名录》。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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