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莞举行2024年市政府一号文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东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的关键举措。
作为东莞生产性服务业重点片区,滨海湾将重点依托滨海湾TOD片区,打造服务全市的市级标杆性集聚区之一。

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滨海湾修订“生产性服务业10条”,聚焦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等方向,提供企业发展奖励和补助,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落户、人才集聚。具体内容见下文:
扶持对象条件
本办法扶持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对象,须符合如下条件:1.金融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2.信息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3.科技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4.专业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5.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导向,经新区管委会“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认定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落户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年度经济效益等,分不同档次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户之日后第二个会计年度起三年内,若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30%以上的,按当年对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年份最高奖励1000万元。
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申报新区总部企业,按《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扶持。
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持续发展壮大,按《东莞滨海湾新区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扶持。
办公用房支持
租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每年按不高于实际支出的年租金总额的50%给予租房补助,最高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每月50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连续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装修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新区装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行业协会奖励
对新落户新区且注册地在新区的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四个领域的行业协会,按国家级、省级、市级,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家协会每年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助。
举办活动补贴
根据活动性质、规模、影响力等,经新区审核,按活动实际支出给予不高于50%的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50万元。
高管人才奖励
租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中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房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累计可申请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获得市、新区两级租房补助不超过其实际租房支出。
交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中居住地址不在新区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居住地址在东莞市内的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200元补助,居住地址在东莞市外的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600元补助,每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累计可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
高管人才贡献奖。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中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个人年所得税超出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详情请见下文一图读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