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快讯 |沈丙友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月26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接受蔡永珊辞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沈丙友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沈丙友代理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1月26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接受蔡永珊辞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沈丙友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沈丙友代理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