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普法常态化,桂城街道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
1月17日,桂城街道对辖区内八大产生源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当天,由街道垃圾分类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街道房管所、街道市场监管所、桂一社区居委会、灯湖社区居委会、南约社区居委会、第三方评估人员组成的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居民区、餐饮机构等地,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收运以及分类效果等多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期间,检查组按照《佛山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评估标准》对各产生源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发现,各产生源均能按照科学管理、宣传发动等要求提供相关台账资料,均能结合场所配置相应分类设施,但仍存在垃圾桶标识不规范、垃圾满溢、未分品种暂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现场对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相应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等业务指导,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单位相关负责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后续,检查组还将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本次检查共矫正垃圾桶标识不规范、暂存点不整洁、垃圾桶混投等问题共12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要求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在三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下一步,街道垃圾分类办将联同综合行政执法办、行业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多方力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指导、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管理与执法有效衔接,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履行责任,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同分类的良好氛围,为日后开展常态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文、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黄轶彤 通讯员梁汝坚 、任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