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深化人大代表满意度评价体系改革,提升工作效能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3-12-19 18:16

2023年,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区有关单位履职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优化完善满意度测评过程中的3个环节项目,不断健全人大代表满意度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人大代表满意度评价工作,强化监督刚性,让人大代表对部门履职评价更加全面、科学、公正,从而更加有力地促进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大方面。

第一,开展“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推动部门工作提升效能。加强对区有关单位日常履职情况满意度评价,选取区交通运输局、区社保基金局为2023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单位,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履职情况报告,针对全区存在的交通设施配套不完善、社保基金统筹不到位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推部门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零距离”知情知政活动140人次,组织人大代表在全面了解单位履职情况下对有关单位开展履职情况满意度评价,全力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了部门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提前谋划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分别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方式对“一府两院”有关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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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高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零距离”知情知政活动,现场调研明悦体育休闲公园施工及配套建设等项目情况。

第二,开展“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形成审议监督闭环。构建人大决定决议以及审议意见的闭环落实机制,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以及涉及监督领域的工委主任、专职委员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若测评为“不满意”的将进行“二次整改”。今年以来,先后对落实提升家庭病床收治服务、“千亩茶园”项目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22项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确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不流于形式,把审议监督由“虚”变“实”。

第三,开展“代表建议+满意度评价”,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解决建议办理重视不够、应付了事、职责不清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以提升代表“满意度”为目标,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评价”等方式,切实了解代表建议办理的基础工作、办理答复和落实情况。每季度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季度办理情况的报告,年终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对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将满意度评价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同时对被区政府评为年度代表建议办理优秀单位的,在该年度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中给予激励加分,激励部门更好办理代表建议,助推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开展“民生实事+满意度测评”,加强民生事业保障。健全联合督办机制,加强人大对民生实事的跟踪督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组织人大代表62人次开展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督办调研12次,推动民生实事加快推进落实。组织召开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人大代表测评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将民生实事项目测评结果报送区委,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公布,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根据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在年度满意度测评中对办成项目的单位给予激励加分,以评促优,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履职为民的工作效能。

来源/高明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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