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严查超限运输,一案双罚敲响警钟
为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今年以来,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车辆严重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到涉事公司进行资料检查。/部门供图
近期,禅城区发生一起涉货运车辆的交通事故,为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禅城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该运输车辆所属企业——禅城区某渣土运输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1年内被查处违法超限的货运车辆超过了企业货运车辆总数的10%,涉嫌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同时,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也涉嫌存在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证实该公司因对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管理不严格,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同时,也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禅城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做出了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和对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禅城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明确道路运输企业的年度周期是按照企业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日期计算,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从业人员的管理,杜绝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如果企业存在继续被查处到有超载超限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被吊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黄宇琴 通讯员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