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直击|“生鲜灯”即将全面禁用,肉菜市场大部分摊位仍在使用
菜摊配绿灯、肉摊配红灯。11月16日,记者在禅城一肉菜市场内看到,在“生鲜灯”的映照下,蔬菜、肉类显得格外新鲜。这种“生鲜灯”正是商家专门用来给生鲜食用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照明设施。据了解,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这类“生鲜灯”将自2023年12月1日起禁用。

16日上午,记者在该市场观察看到,无论是卖鱼肉、鸡肉、猪肉的摊位,还是卖蔬菜、水果、鸡蛋的摊位,都不约而同地在使用“生鲜灯”。“有这个灯照着,肉看起来会新鲜很多。不过下个月开始就不能用了,只能用市场规定的灯。”一名卖鸡肉的摊主和记者说。

摊主使用绿色胶袋套在灯罩上让蔬菜变得更“绿”。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对于“生鲜灯”的禁用,不少市民都拍手叫好。市民多表示认为“生鲜灯”存在迷惑性,会误导购买,甚至有不少的市民也吃过“生鲜灯”的亏。其中有街坊就表示,从市场上买的肉看起来鲜嫩多汁,到家却发现肉变了样,甚至一度怀疑是否被摊主“调包”了。

市民在“生鲜灯”下购买猪肉。
据介绍,“生鲜灯”禁用进入倒计时,根据相关规定,违规使用生鲜灯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市民在12月1日后仍发现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可以向市场管理方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文、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梁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