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让老人安心养老!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08-2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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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婆婆早年丧偶,没有子女,一直由一个远房侄子照顾生活。为了让自己晚年有所保障,周婆婆想和侄子约定,由侄子为自己养老,而自己则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侄子,但这份协议该怎么签才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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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公证处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然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自然人签订的,另一种是公民与组织签订的。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立足本案实际,建议周婆婆与侄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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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