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就《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三水入户条件拟再放宽,大专学历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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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对三水和高明部分人才入户政策做出有关调整,拟放宽两区的入户条件。意见稿提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符合有关条件的当年毕业生可申请入户。
其中,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满足申请条件。而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针对在职人才入户条件,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从事与证书专业(名称)相符的工作。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且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同时,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初级工(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从事与证书工种(名称)相符的工作。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高级工(三级)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中级工(四级)和初级工(五级)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且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根据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3日。如市民有修改意见或建议,需于2023年8月23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电子邮箱:chenyw@hrss.foshan.gov.cn。
今年,三水已经迎来一波入户利好。自7月1日起,三水区恢复购房入户政策。根据佛山市公安局此前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且须承诺 3 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上述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三水产业发展逐新攀高,招商引资不断刷新纪录,战新产业占比近五成。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报告显示,在产业的带动下,2022年,全区人口大幅增长近9%,人口增量和增幅居全市首位。近三年落地的532个项目,还将带来8.7万产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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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何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