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陈先生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天天315”栏目爆料,称自己在佛山岭南天地的小鹏汽车体验中心订购了一台新能源汽车,但在手机APP内提交5000元定金后,却被告知所定的活动特价车辆已被其他顾客抢先下单,建议选择其他车型的汽车。由于最终未能选择“心水”车型,陈先生要求退还定金,销售则告诉陈先生定金无法退还。
“要么换车型,要么用全价买车,他们说‘锁车’后定金就不能退了。”陈先生认为,体验店无法提供约定车辆,已构成违约,理应退回定金。对此,销售门店店长回应,陈先生的订单已经过了退定金的时限,公司规定无法退还,目前正在跟总公司进一步沟通中。

6月初,市民陈先生来到佛山岭南天地的小鹏体验中心选购汽车,看中了一台新能源轿车,并现场与销售沟通购买事宜。6月15日,该店销售通过微信联系陈先生,表示现在有一台“活动”现车出售,能便宜5000元,需要陈先生在APP上交款“锁车”。考虑再三的陈先生决定购买该“活动”现车,在APP完成5000元定金支付并成功“锁车”时,销售却告知陈先生所订的车辆已经被其他顾客抢先购买了,建议选择其他车型的汽车。


由于没有适合的车型,陈先生最终没有选择购买小鹏汽车,当他提出要求退还定金时,却遭到销售拒绝,表示已经过了退定时限,无法把5000元的定金退给陈先生。“支付定金、‘锁车’,到他告诉我车被抢了,前后不到几分钟。”陈先生认为,销售车行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所选车辆,导致双方约定的条约无法执行,应当原路退还所有定金。
对于陈先生提出退回5000元定金的要求,车行销售表示根据公司规定,“锁车”后定金无法退回。因此,陈先生致电了小鹏汽车客服反映相关情况,希望总公司介入事件。“当时打电话时,客服跟我说是这种情况是可以退的,只需要门店在他们的系统上申请就可以。”陈先生表示,随后自己又致电了门店销售,得到的依然是无法退回定金的答复。
由于事情没有得到解决,陈先生又分别在6月28日和7月3日向相关部门反映该事件,希望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7月19日,相关部门对陈先生给予答复,称由于双方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月24日,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汽车销售门店,希望能够该门店能够给予解决的方案。“我们也正在积极的跟总公司沟通,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问题。”门店店长谢经理表示,公司正在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案,但是否能够如陈先生所愿仍是个未知数。谢经理向陈先生承诺,相关方案能否执行,会在7天内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陈先生提及的“已向客服咨询,门店向上级申请后即可退还定金”问题,谢经理表示,已经在公司系统上向上级申请过此事,但最终未能获批,还需要时间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等待进一步处理。
对此,陈先生表示,如果门店未能够给予满意的解决方案,将会通过法律程序争取相关权益。
“陈先生交付定金,向车行表达了购车意向,双方之间成立事实上的定金合同关系。”广东天穗(佛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恒表示,该车行收取定金后,未按约定交付特定车辆,导致陈先生的购车目的无法达成,车行违约在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车行作为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双倍向陈先生返还定金。至于,车行声称超过退定时限。这个时限问题,未事先得到陈先生确认,双方也未有书面的协议约定,不应当以此约束陈先生。
陈恒提示,如果陈先生决定要走法律途径,就要注意保留以下证据:由于办理锁车手续是在app上操作的,陈先生可以再登陆app,查看当时有无签署相关的电子协议,及时截图保存;同时,陈先生与销售之间的微信沟通记录、电话沟通也应当保留好,日后可以提供给法院作为证据。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曹梓俊
图 | 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