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10时许,高明气温已超过33℃。西江悦来花园项目内,建筑工人老王拎着大茶壶准备下班。他说,高明最近虽然天气炎热,但项目部有按时发放高温津贴,为高温天气下工作提供更多保障。
高温津贴,是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具有法律效力。高明区人社局提醒区用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6至10月,从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不论当天温度如何,单位都要向其支付高温津贴;从事室内工作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也应按月获取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要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得因此降低劳动者工资。

烈日炎炎,位于西江产业新城的西江悦来花园项目工地提供了消暑凉茶。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洪海摄
从2021年6月1日起,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天数折算,金额为每人每日13.8元。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日常工作环境符合高温要求,企业就要按月向其发放全额高温津贴。如果劳动者主要工作场所不在户外,但每天也要进行一定时间户外作业的,即使户外工作时间不长,只要气温达标,也要按天数或按月折算。如果是临时安排的户外作业,比如让办公室人员临时帮忙到外面帮货车卸货等,公司可不发高温津贴。
另外,高温作业人员因休假、医疗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正常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用人单位也应按其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折算标准为每人每日13.8元。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
区人社局表示,市民如需进行劳动保障投诉,请带备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属镇街的公共服务办登记办理,或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12345。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致电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咨询。
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办公电话如下:
荷城街道公共服务办劳动监察咨询电话:0757-88683071(西安、河江和富湾区域);0757-88683072(中心城区和三洲区域)
杨和镇公共服务办劳动监察咨询电话:0757-88809870
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劳动监察咨询电话:0757-88837266
更合镇公共服务办劳动监察咨询电话:0757-88841267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咨询电话:0757-88669622。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黎思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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