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 | 自然灾害致宅基地上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会消灭吗?


王某是某村村民,该村四周群山环绕,一到雨季就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今年该村发生了一次较大的泥石流,王某家未能幸免,房屋被冲塌。房子倒了后,村干部找到他,称按规定他家住宅原址要收回,如果要重建房屋,村里可以另给他一处宅基地。王某想知道,他还拥有原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桂城街道普法办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桂城司法所提醒,据上述规定,本案中,王某的房屋因泥石流而坍塌,他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随之消灭。他可以申请重新分配宅基地,但分得的宅基地不能保证是他原来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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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原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