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在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随处可见,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文化体育生活,但时间久了,器材损坏老化在所难免,零件脱落缺失、严重生锈、材质开裂以及器材超期“服役”等问题,给市民健身埋下安全隐患。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今年上半年,顺德检察院针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通过这场“安全体检”发现问题,并督促各镇街开展摸排、落实整改。
近期,这些“带病服役 ”的健身器材已被修复,焕然一新。


集中行动
为健身器材“安全体检”
2023年2月至3月,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驻镇街检察室针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对区内健身器材的使用管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其间共发现56个“问题场所”、162套“带病服役”的健身器材。

例如,有的公共健身场所没有竖立全民健身器材使用警示牌,部分器材没有标明安装日期、使用年限、张贴报障二维码,有的则超过了国家统一规定的8年安全使用年限;或存在器材螺丝松脱、零件缺失、破损严重等情况,如单车器缺失脚踏、坐推坐拉器缺失一臂、健骑机缺失减震橡胶等等;在儿童活动区,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独木桥部分铁索断开、滑梯部分塑料件损坏、秋千固定扣松开或断开、跷跷板固定地面的位置部分螺丝松动等;“问题场所”中发现有羽毛球场地开裂、单杠底部的泥沙减少、地基裸露等情况。

督促履职
修复家门口的“健身房”
为排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顺德检察院驻镇街检察室在开展调查后立即行动,其中大良检察室驻伦教办案组在实地走访后,于2月22日向伦教街道办事处发出磋商函。随后,各镇街检察室相继开展相关工作。
各镇街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于4月至5月期间陆续开展了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各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及社区(村)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整改计划,成立整改专责组,及时对涉案问题器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函复检察院;二是制发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梳理排查辖区内已配建的器材,进行登记造册,并将已安装器材的有关信息填报至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器材,进行应修尽修、应换则换;三是落实常态化长效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四是健全公共场所健身器材属地管理机制,完善镇、村两级联动巡查机制,实行“月巡视、季排查、年清理”的定期巡查制度;五是畅通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等参与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质量监管和管理维护工作。
经过整改,上述“问题场所”和“带病服役”的健身器材均已修复、更换完毕。






延伸阅读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2003年6月18日发布)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谢意 通讯员顺检宣
图/顺德检察院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