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热线 | 街坊不满新房变样板间!开发商:销售已口头告知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07-12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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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黄先生在顺德乐从金地中南新城大境购买了一间2楼的商品房,总面积106平方米,总价120万元,当时房子已经精装修好,包括墙壁、天花板、地板、门窗等,并约定明年3月交楼。

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购买时有咨询过销售,房子是不是样板间,销售明确对他说不会对外开放,不会是样板间,因为买到了心仪的家,黄先生直接给了首付。

不过,就在今年3月,黄先生在销售的朋友圈发现,自己的新房变成了样板间,并且对外开放,而自己并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电话、微信等。

黄先生以及他太太张女士说,由头到尾,开发商以及销售都没有告知新房是样板间,买的时候他也自认谨慎,再三确认过。发现有对外开放的迹象之后,他们曾经去到新房,发现大门是打开的,也有不认识的人进来参观。

根据黄先生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到,新房里面并没有家私,但是也做了一点改动。张女士介绍,新房被开发商装了三台空调,房间、客厅都有,地上有一些交付标准的牌子,还放了介绍106平方米户型的设计海报,两个飘窗已经被画布封起来,她表示正常交楼不可能是这样的,而且大门是为所有人打开的。

随后,黄先生也找到了当时对接的销售,对方一开始表示新房只是暂时开放,未来将停止对外开放。不过后来黄先生多次过去新房看,新房都是开放的,可以随意出入。

张女士表示,开发商说虽然买了房,但房子现在还不属于张女士夫妇,只要一天没有交房,房子还是属于金地的,喜欢怎么处理都行。但张女士认为,自己已经交了首付,而且已经在供楼,却连自己的房子变成样板间的知情权都没有,接受不了这样的处理。

记者仔细查看了购房合同,里面并没有提及新房会用来做样板间。而黄先生也向12345反映了此事,得到回复称,开发商会和他们协商。但是黄先生就说,开发商一直没有找过他们,也没有回应他们的诉求。

张女士表示,自己的新房被使用了,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真的是样板间,新房是否应该用样板间的单价卖给他们。

随后,记者和黄先生一起来到金地中南新城大境的售楼部,现场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的新房是用来做交付标准样板房,是前期选择的,楼盘的每个户型都需要做一间这样的交付样板房,是为了拿到预售证,不过,对于是否有对外开放一事,就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工作人员:佛山的所有商品房都有要求做交标板房。

业主:那你是不是要提前告诉我?

工作人员:不需要。

业主我们已经买了。

工作人员:是否拿你的房子做交标板房都不需要和你说,我做了实体的交标板房,不一定要对外开放,我是为了拿证(预售证)。

业主:那你们有没有对外开放?

工作人员:我们都是现场看着来的。

据了解,样板房一般分为交付标准样板房、精装风格样板房以及工法展示样板房。有律师认为,消费者在知道会作为交付标准样板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购买或不购买,假如开发商以及销售在业主购楼前明确承诺不会作为样板房,但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承诺,涉嫌侵犯业主知情权以及期待收益权,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表示,在明确告知消费者不是样板间的情况下,消费者已经进行购买,开发商又把新房作为样板间使用,已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个不以消费者是否取得标的物的物权为前提条件,作为买方对合同约定的特定标的物具有期待利益权,受法律保护,在标的物在物权发生转移之前可以使用,那也只能业主来使用,而不是给别人使用,包括开发商、销售公司 。

截至节目播出前,开发商对此事作出回应:经核查,销售已口头告知业主,该单元为交付标准样板间,并在成交售价里给予相应的折扣。而业主提及的销售表达的“不会是样板间”,是指不会做成包含软装的创意样板间。由于房屋还未交付,基于施工和维修等原因,会随时打开屋门,的确存在人员进入房屋的情况。针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目前已经关闭该样板间,并停止对外参观,后续将继续和业主进一步沟通协商。

文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