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申报启动
©原创 2018-10-23 16:44

佛山日报讯 记者倪玉洁报道:佛山市科技局日前启动2018年佛山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包括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建设申报、社会科技奖培育3个专题方向,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


10月12日,佛山推出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地方产业升级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了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六大方面的17项重点任务。

此次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是落实《实施意见》,包括三大专题方向。其中,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入库的申报项目,应符合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进行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等要求。入库项目分一、二、三档,经评审确定档次后,分别由市财政资助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

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将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科技服务类企业,为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工作,组织技术交易对接活动,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技术交易人才队伍,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要求所设社会科技奖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项目实施期为3年,且实施期内的每年举办至少一次科技奖申报、评审和授奖工作,每个项目资助100万元。根据《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立项承担单位可从其举办的社会科技奖中推荐一定数量的一等奖获奖项目,纳入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库并享受相应资助。

申报单位可于11月4日17时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书,并于11月12日17时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区的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原标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可推荐获奖项目纳入省科技奖培育项目库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