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区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意见》)。相比原实施意见,修订后的《意见》明确了中小微企业的首贷户为“保险贷”重点扶持对象,设置了贷款利率上限,并划定合作银行机构年度最低业务开展金额,保障更多企业能通过“保险贷”实现低成本融资。
具体来看,此次《意见》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删除了原实施意见中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相抵触的部分,明确了企业提前还款时合作金融机构的职责和处理办法,提出了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是“保险贷”重点扶持对象,并设置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合作银行机构每年开展“保险贷”业务的最低金额。
其中,首贷户是指从来没有在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用户。修订后的《意见》提出,对于这部分群体,区内“保险贷”合作银行及保险机构应靠前服务,提高与其对接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做到“应贷尽贷”,推动更多企业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同时,《意见》还要求合作银行每年开展“保险贷”业务的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进一步压实了合作银行开展“保险贷”业务的主体责任,保障企业能切实享受到政策扶持。
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意见》还对“保险贷”贷款利率设置了上限。《意见》要求,“保险贷”产品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倍,以切实缓解区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压力。
近年来,三水积极通过“保险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成长性高、经营稳健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大限度地无抵押融资支持,并保持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与正常抵押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兼顾解决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的问题。
伴随三水经济不断发展,企业对“保险贷”业务的需求也呈增加态势。数据显示,自“保险贷”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底,全区累计向449家企业放贷467笔,贷款金额超11.99亿元,合共为上述企业减免保费1917.62万元。其中,全区在2022年单年放贷81笔,贷款金额为25340万元,同比增长37.01%,累计为企业减免保费503.5万元。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钟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