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服务机构搞“擦边”、弄虚作假?南海出手了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05-22 12:05

日前,南海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月19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组织召开《佛山市南海区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宣讲会,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宣讲会。

南海民营经济发达,企业众多。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作为部门和企业间的桥梁,能“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委托方提供环境监测、治理、运维、咨询等中介服务。但市场的发展,伴生出秩序紊乱、弄虚作假等问题。

在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之路上,南海不断探索前行。多年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接连出台。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一共三十一条,分为总则、信息登记管理、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奖罚则、附则六章。与以往的管理手段相比,主要通过“机构状态”“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

如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出现《管理办法》中列明的十项行为,又未能及时整改,其“机构状态”将显示“异常”。每年度被记入三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且均未能及时完成整改的,或者被记入一次及以上失信行为记录,该机构将纳入“负面清单”。同时,对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单上报至信用南海网站纳入信用管理。

此次《管理办法》还扩大了监管范围。其管理对象不再限于在南海区注册机构,只要是在南海区范围内开展环境服务业务的机构,均纳入管理。

“作为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虽然是被监督方,但《管理办法》施行一方面能让规范服务的机构更有底气,一方面也能让企业委托方能收获真正优质的服务。行业发展在自律的基础上多了一层制度保障。”参与宣讲会的一环保企业负责人认为。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总工程师梁伟鹏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施行为契机,借助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抽查、加大曝光力度等手段,从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市场乱象,净化环境服务市场不正之风,保障优质生态环境服务供给,为南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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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未按要求及时更新本办法第八条信息登记内容;实际开展业务与资质(资格)规定、服务承诺等不符;

(二)转让、涂改、出租、出借、挂靠环境服务机构或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认定证书、标志的;

(三)篡改、伪造、隐瞒或者指使篡改、伪造、隐瞒监测数据、出具的成果报告或审查结论失实;

(四)对外宣传失实信息,包括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符、与自身资质(资格)服务范围和能力不符等;

(五)未能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或不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导致出现违规排放污染物的;

(六)拒绝、阻碍生态环境部门或委托人、相关工作人员履行查询、调查、检查等职责的;

(七)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质量抽查或年度核查时结果被评为不合格;

(八)在南海区从事环境服务期间受到南海区、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约谈,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等行政命令的;

(九)自然年度内三次及以上缺席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参加的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现场会议的;

(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其它情形。

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郑慧苗

通讯员 肖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