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户注意啦!高明禁止这项行为→
高明区种植户注意啦,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铲草带土等行为属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可被处以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3月23日,高明区政府印发通告,作出相关要求。
据悉,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每收割一次就要挖走一层土壤。土地经过多次“扒皮”后,种植草皮的农田就会凹下去,地形与周边形成明显对比,同时带来耕作层破坏、耕地质量下降、土壤肥力不足等问题,造成粮食减产,严重的将导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丧失种植条件。

万亩稻田富硒丝苗米产业园内,技术员在为自助插秧机放置秧苗。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最新法律法规要求,高明区政府23日印发通告,要求各镇(街道)立即组织村(居)开展排查整治。
通告强调,排查中若发现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的,要立即解除土地合同,且不许其再承租、续租、转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于草皮种植。
通告印发前在高明区内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单位(责任人),从通告发出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草皮种植行为,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恢复耕种。逾期不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若有人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且逾期不改正,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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