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新购冰箱一个月出故障,谁承担质量问题举证责任?


小美购买了某品冰箱,使用了一个月冷冻室便不制冷。于是,小美联系了厂家,希望可以更换一台新的冰箱。厂家认为是小美使用不当造成的,需要小美先自行去检测冰箱故障原因,再决定是否要退换货。厂家的要求符合规定吗?

里水镇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冰箱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厂家来举证,即由厂家提供检测证明。上述规定为买家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的,超过六个月的不再适用。买家在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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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原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