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违规!向娱乐场所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说不!
南海区普法办 2023-02-15 17:15

某市人社局对当地娱乐场所是否招用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两家娱乐场所存在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该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两家娱乐场所给予警告,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可以工作,但在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作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在此亦提醒相关营业场所,进行招聘时,一定要核实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出现麻烦。

欢迎关注“南海普法”公众号,了解更多普法动态。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