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修订文件规范处理违建,切实加强违建整治力度!
佛山日报 2023-01-30 00:21

   

顺德切实加强违建整治力度。佛山日报记者路帅、朱朝贵制作

佛山市顺德区近日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的通知(修订)》,旨在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切实推进城市更新、企业上市及安全生产工作等,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的通知(修订)》,此次修订延长了违法建设工程办理时限,修改了违法建设工程的相关收费和处罚标准内容,将更好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问题,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持续对辖区内违建行为进行严管、严控

岁末年初是违建、抢建高发时期,为坚决遏制新增违建,2023年1月,伦教、勒流综合执法办合理安排执法力量,严密组织巡查监管工作,对违章建筑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原则,持续对辖区内的违建行为进行严管、严控。

近日,伦教综合执法办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结合无人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位于永丰加油站周边农用地块存在涉嫌违法用地行为,当事人企图擅自硬底化地块,并搭建简易棚。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并发出责令整改文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当事人经执法人员教育劝导后,意识到违法用地的严重性,承诺停止施工,尽快恢复地块原貌。

近年来,顺德严厉打击违建行为,在推进违建“零增量”的治理过程中,还运用新科技辅助巡查手段,用“鹰眼”无人机让违建无所遁形。

近日,“鹰眼”无人机发现位于伦教羊额工业区一办公楼顶疑似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涉及面积约6000平方米。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核查,由于施工方现场未能提供相关的规划审批手续,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限期整改。

顺德区在乐从镇路州环村涌开展“清四乱”行动,拆除乱占建筑。

据悉,为严控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伦教综合执法办引入无人机技术监控辖区土地领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有效地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通过数据共享,联动村(社区)网格巡查,高效排查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完成闭环整改。2022年至今,伦教综合执法办根据无人机提供疑似违法建设线索,结合网格巡查和实地调查,共依法立案查处违法用地建设29宗,整改并销账违建行为162宗,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文书255份。

在勒流,勒流综合执法办近日共发现3宗新增违法建设。其中一宗是位于新城社区的违建物,为表明对违法建设“零容忍,严执法”的决心和态度,执法部门对该违建工地进行查封。同时,在执法人员多次耐心劝解下,当事人决定自行拆除违建物的排栅以及封闭房屋的出入口,保证不再抢建。

而另外两宗新发现的新增违建皆是执法部门日常巡查发现,其中一宗无证地基抢建行为,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剪平钢筋,制止抢建。而另一宗新增违建当事人虽有报建手续,但房屋建成验收后,当事人在楼顶进行违法加建。后经执法人员现场制止该违建行为,并对其悉法普法,目前该建筑物已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加建部分。

接下来,顺德区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严查严控,对新增违建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切实打消违法行为人的侥幸心理。

符合处理范围的违建必须于202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

违法建设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城市、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还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顺德不断加强执法和巡查力度,全力落实新增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零增量”目标,对土地执法卫片图斑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区、镇(街道)、村“三位一体”,加强对农村违法用地监管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多部门联动开展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并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物管、社区力量对违法建设进行巡查监督,有效遏制小区违建。

图为城管执法部门在大良一河涌边开展违法建设拆除行动。/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2020年9月21日印发实施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的通知(修订)》(顺府发〔2020〕7号)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三年来,该政策为顺德区处理学校、医院、水厂等违法建设工程提供了解决路径和政策支持,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项目的发证问题。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相继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细化配套政策,切实推动解决一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顺德区当前正大力推进历史遗留的国有无证物业确权登记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对原政策文件进行了延续和修订,形成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工程的通知(修订)》(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综合考虑违法建设工程完善手续涉及住房城乡、发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税务等多个职能部门,需历经产权单位收集资料、镇街确定发起人、区属部门联审、补办手续实质审批等流程,办理周期较长,因此,延长违法建设工程处置周期,要求符合处理范围的违法建设工程必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相应修改了有效期。 

同时,《通知》明确了工作机制,建立了预审联审机制,负责违法建设工程完善手续的前期条件审核、实质审核(审批);实行发起人制度,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工作机构作为违法建设工程预审发起人;明确预审流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发至区联审会议各成员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条件符合性预审;实行代办服务,符合完善手续条件的违法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可选择代办服务。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介绍说,《通知》规定了违法建设工程手续完善,细化了审批流程,主要为用地手续的完善和建筑物手续的完善,其中用地手续完善,对符合划拨目录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已经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完善建筑物手续包括规划符合性核查、消防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 

此外,《通知》明确了违法建设工程的相关收费和处罚标准,其中收费涉及的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税费等;处罚内容包括对违法用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明确了处罚标准。 

《通知》还要求各业务事项办理部门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制定并对外公布办事指引;此外,对违法建设工程补办不动产登记发附记内容、涉及卫生等方面审批手续、相关部门职责等内容一并进行规定。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