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1月20日,记者从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获悉,随着新春脚步越来越近,我市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但与此同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坚决防范和遏制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连日来,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多措并举,深入到各大农贸市场、废旧厂房、桑基鱼塘、烟花爆竹许可经营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全面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中,1月5日晚上,三水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在三水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对开基围上,查扣5辆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车辆,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60公斤,执法人员现场没收所有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其中5名违法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1月13日下午,高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在高明荷城街道莲花市场附近一车行信息咨询服务部查获非法储存的一批烟花,共计450公斤。执法人员当即对非法储存的烟花进行没收销毁处理,并由公安部门依法对该车行服务部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483人次,检查重点场所749处,发现并纠正33处安全隐患,查处并没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数量为3620公斤,公安机关立案8宗。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将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负责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同时,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向非法经营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另外,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企业或个人,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其次,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投诉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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