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森林特别防护期已至,请勿携带火种进山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2-10-01 20:10

我省从今日(10月1日)起正式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再度发出提醒:国庆期间,请勿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是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群众开展炼山烧杂、烧黄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随着国庆黄金周到来,近期高明进山游玩人数有所增加,森林防灭火压力较大。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提醒,云勇林场、皂幕山、鹿洞山、凌云山、二童观书、老香山、泰康山森林公园、将军山(观音寺)、茶山、鹭湖明珠生态农业观光项目(高尔夫至大塘面林地)属森林高火险区,进入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凡违反禁火令的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 或 12119;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电话:0757-88668119;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电话:0757-88636320。

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要求,黄金周期间,各级责任人、基层干部、网格员要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源管控,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训练,加强应急物资准备,把“包山头、守路口、签责任、盯重点、打早小”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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