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佛山市市直单位妇女工作委员会在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举行“市直单位妇女工作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陈丽湘同志分享交流活动”。活动邀请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陈丽湘与市直各单位妇委会代表进行工作分享交流。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陈丽湘分享交流活动现场。/佛山日报社见习记者贺勇 摄
在分享活动中,陈丽湘表示,自己在工作中,努力时刻记得群众冷暖事,做好群众贴心人,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作为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妇儿工委副主任、妇联主席的陈丽湘,既是一名有着30年党龄的党员,同时也是一名退役的军人。“退伍不褪色”的陈丽湘,在从事妇女儿童工作以来,始终把广大妇女儿童的美好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解决妇女儿童的“急难愁盼”。
同时,陈丽湘还多形式、多渠道推进妇女儿童发展阵地建设。依托村居“禅城人家”示范点,推动非户籍妇女参与基层治理,开展线上线下妇情恳谈会50多场次、特色服务活动78场次,近5000人次参与;推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推广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孕前优生检查服务,辖区国家儿童免疫接种覆盖率达100%,村(社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也全面铺开。因为工作突出,陈丽湘在2021年被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陈丽湘分享交流活动现场。/佛山日报社见习记者贺勇 摄
“陈丽湘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深受鼓舞。”佛山市税务局老干科科长、妇委会主任曾晓玲表示,陈丽湘在做妇女儿童工作时,真正地将人民满意根植于心、见之于行,践行了一名公务员的初心和使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陈丽湘同志为榜样,用心用情做好我们的妇女工作,带领市税务系统的妇女干部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更好地服务佛山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曾晓玲说。
在听完陈丽湘的工作经验分享后,佛山市市直单位妇女工作委员会第五届常委会委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徐立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陈丽湘榜样,以人民群众需求为中心,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文/佛山日报社见习记者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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