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出借”银行卡被刑拘,警方:银行卡千万不能外借!
佛山日报 2022-09-19 15:10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张明霞报道:“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转账使用一下,就能轻松获得佣金。”近日,顺德勒流一名64岁的林婆婆,因听信他人诱惑,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出借,以此获得了8000元的收益。殊不知,这张银行卡是被犯罪分子用以从事诈骗行为,最终林婆婆因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9月初,勒流派出所接到一条线索“勒流辖区群众林某的一张银行卡涉及外省多宗诈骗案件,涉及诈骗金额累计达14万余元”,接此情况后,勒流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民警迅速侦查发现该线索中提到的涉诈嫌疑人,其持有人林某竟是一位年逾6旬的阿婆。

民警将林阿婆婆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林婆婆显得有些懵,“警察同志,我遵纪守法没有搞诈骗的。”经民警耐心细致了解,林婆婆日常以使用现金为主,网银转账或微信支付都不会使用,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可能性不大。

民警继续询问林婆婆,可曾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是否有一些额外的收入,林婆婆这才跟民警说了真话。原来,8月中旬,林婆婆在理发时新认识一位朋友“玲姨”,“玲姨”推荐了一种可以挣快钱的方法,说是可以将自己平时不常使用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开展转账业务,这样可以从中赚取一笔佣金。

“她说公司的业务多,需要很多银行卡转账,咱们的卡闲放在家也不使用,还不如拿去出租挣钱呢。”林婆婆一听就动心了,很快她就回家找出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8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在“玲姨”的带领下,林婆婆上了“借卡人”的车。在车上,车内人员拿走了林婆婆的银行卡和手机,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并称只要林婆婆配合,就能获得高额报酬。

“问了我的银行卡密码、又说要用我的手机操作捆绑,有时还要人脸识别。”林婆婆向民警回忆说道,“虽然不知道他们在操作什么,但感觉应该是在干违法的事情,可是想一想有高额收入,就立马就打消了顾虑。”车子载着林婆婆走走停停兜了3小时之后,对方操作完毕,当场就给了林婆婆8000元现金。林婆婆拿着钱开心地回家了,甚至还同意了把其中的一张卡留给对方继续使用。

林婆婆明知对方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却经受不住高额佣金的诱惑,依然主动提供银行卡给对方使用,其银行卡转账金额达14万余元,犯罪所得8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林婆婆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林婆婆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民警提醒:老年人或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所谓的“高薪”“兼职”诱惑,铤而走险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切记,无论如何都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若因此涉嫌犯罪将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