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报道:8月4日记者从佛山市水利局获悉,日前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2021年度广东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公告,佛山市获评“优秀”等次。近年来,我市扎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土壤侵蚀面积明显减少。
据悉,广东省水利厅会同多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的2021年度水土保持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全省共有12个市获评为优秀,7个城市获评为良好,2个城市考核等次为合格。

我国水土保持法明确,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我国水土保持法明确,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使水土保持工作从单线监管变为多线监管,并积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技术培训,逐步提升基层水土保持业务水平。
同时,我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交通建设、电网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减少未批先建项目的产生;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监督检查,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方案检查及验收核查。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市简化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压缩办理时间,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其中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我国水土保持法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我国水土保持法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可造成优质土质流失、旱涝水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影响。因此,防治水土流失,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2020年佛山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数据,我市2020年土壤侵蚀面积为210.2平方公里,与《广东省第四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成果报告》中的254.81平方公里(佛山市土壤侵蚀面积)相比,土壤侵蚀面积已减少44.6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初见成效。2016-2020年度,我市累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92平方公里,2021年度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9平方公里。

我国水土保持法要求,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
我国水土保持法要求,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
佛山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完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在水土保持及治理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为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