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开展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仍有样板间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违建
珠江商报 2022-07-07 15:24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李文杰 实习记者曾嘉莹报道:据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报,在顺德区2022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联合检查中,仍发现样板间展示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违建现象,甚至还违规标示商品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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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检查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

今年5月30日至7月1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部分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2022年上半年市场检查,共检查了21个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和2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检查发现,部分新建商品房项目存在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例如未按规定设置预售款监管账户公示资料,项目规划图纸未按规定公示,项目设置的样板房交付标准与预售申请的不一致,样板间展示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违建现象,甚至违规标示商品房价格等。

按相关要求,精装修交付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均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精装修交付告知书》,明确样板房具体位置、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与样板房一致、样板房保留的具体期限等相关内容。但检查组发现,个别项目在办理预售的时候以毛坯报建实则以精装交付,随即现场责令立即整改。“一旦发生交付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容易在收楼环节引发购房者集体投诉群访,存在较大维稳风险。”检查人员表示,希望企业应引以为戒,务必按要求做好精装修交付的相关工作。

对于部分商品住房样板间将室内阳台改建为房间的情况,检查组已现场责令企业关闭样板间并立即整改。检查人员明确表示,样板房违规加(改)建、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各开发企业应坚决制止此类行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样板间是消费者装修新家的参照实例,是对未来生活方式的规划引导,应该遵行“所见即所得”,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

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也存在现场公示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委托销售手续不齐全等不规范情形。

针对以上问题,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严格执法,从严处罚、进一步加强市场检查工作,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从上半年检查情况看,暂未发现存在未批先售、规避限购、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提供首付贷业务、销售合同“霸王条款”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