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薄薄的快递单,不仅代表着物品寄递信息,更展示了消费者的姓名、电话、住址等隐私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有心截取后果可能很严重。24日,记者从顺德检察院获悉,有不法分子为偷拍快递信息,特意应聘快递仓储点日结工,将市民个人信息批量销售获利近4万元。经检察院提起公诉,2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有意应聘快递点日结工,偷拍消费者快递信息
2021年7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陈某某教唆卢某某等8人前往某快递公司一仓储点应聘日结工,并争取装车岗位。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装车过程有大量的时间可以接触到客户的包裹信息,且不容易引起怀疑。
期间,陈某某等人利用履职便利,用手机偷偷拍摄快件上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单号、邮寄地址等信息,并上传至百度云网盘,随后由陈某某统一将网盘链接和密码出售给李某某获利。
李某某收到上述信息后,批量销售给上家以赚取差价,并以虚拟货币的形式收取赃款转账至微信。至此,一条完整的偷拍快递信息牟利的犯罪链条形成了。
2021年8月初,该公司工作人员夜间在仓库巡逻时,发现负责装车工作的临时工对着客户快件拍照,联想到此前公司已有人反映有临时工翻找客户快件进行拍照,事有蹊跷,故报警处理。
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后,在该三名临时工手机里发现了大量含有快递客户信息的照片。
一个月内出售个人信息2万条,获利近4万元
经审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李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近2万条,共计非法获利36726元,其中李某某分得12593元,陈某某分得9318元,其余违法所得由陈某某以报酬的形式分发至其他涉案人员手中。
“快件丢失”的骗局屡见不鲜,这些被盗的快递信息则是诈骗分子成功实施骗术的关键一环。据本案被害人陈述,其收到电话声称快递在投送过程中发生意外丢失,可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赔偿,但需先向对方账号转账,由于对方能清楚说明自己的地址、单号等信息。被害人不疑有他,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后方知被骗。
顺德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各位消费者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弱的老年人,在欣喜等待快递的同时,也要谨防诈骗。如出现快递失联的情况,可通过单号在快递公司官网查询自己的物流状态。
遇到自称是快递公司、快递员等身份的人与您联系,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送的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也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提示在网上进行有关财物的操作,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如需办理退款退货,一定要在合规的网购电商平台办理。特别需要注意,网络退款、赔偿,并不需要向对方转账。
文/ 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顺检宣